近期,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旨在加快该领域技术进步和推动企业成长。该政策涵盖技术突破、企业孵化、应用拓展、产业聚集等多个层面,共提出12项具体措施。
政策明确提出,将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并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进行创新研究,建立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的创新联盟。同时,省级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扶持,单个项目的省级配套资金可高达1亿元。
广东省还将着力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资源整合,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对于荣获国家级单项冠军的企业,省财政将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以激发地方政府积极性。
具体措施包括: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开展联合攻关,构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的创新联盟,加速形成完整创新链条。实施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如“新一代人工智能”和“智能机器人”,部署一系列攻关任务。对符合省级配套条件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财政将提供配套奖励,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将按“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此外,创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财政将分别提供最高5000万元和1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全面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以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基础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对于该领域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财政将提供奖励,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奖励最高30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最高200万元。
三、打造应用场景。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在教育、医疗、交通等多个领域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同时,开展“机器人+”行动,围绕工业、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挖掘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市挖掘各类应用场景,吸引企业打造典型案例。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试点,支持研发工业领域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标杆案例,每个案例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发挥各类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促进产业链快速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优势,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全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等审批,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六、丰富数据要素供给。构建高质量人工智能数据集和语料库,形成一批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成为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深化数据要素应用赋能。支持培育数据企业,依托优势打造广东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
七、完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开源创新生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技术协作,联合共建面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开源社区、开源生态中心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交流共享、生态推广培育、算力调度等服务。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中心,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提供最高800万元资助。
八、引育高水平领军人才。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需求和重点任务,支持企业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高校开展高水平学科建设,加强人才自主培育力度,加快打造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队伍。鼓励相关地市出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专项政策。
九、加强产业投融资。在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集群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产业链关键核心领域,创新基金管理机制,强化容错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加大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支持力度。
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对于企业、科研院所主导制定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全国、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十一、打造高端交流平台。举办“众创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专业创新创业大赛,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相关专项赛。支持地市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交流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十二、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监管沙盒”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营造鼓励创新、容错试错的制度环境。加大财政资金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相关软课题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联合实验室。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安全性相关的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提供安全风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评估认证服务。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立法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为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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